當前位置:主頁 > 協會(hui) 動態 > 行業(ye) 動態 >
時間:2020-06-04 | 欄目:行業(ye) 動態 | 點擊:次
中央文明辦主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在近日公布的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明確要求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wei) 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nei) 容。疫情背景下“地攤經濟”這一公共政策在實際操作中涉及多主體(ti) 的複雜博弈。
一、底層攤販:獲小利容易,獲大利難
對於(yu) 移動攤販而言,和店麵經營者相比,他們(men) 的優(you) 勢在於(yu) 不用支付租金,而且能夠在不方便設置店麵,但是人流量比較大的區域進行商業(ye) 經營,而他們(men) 獲得這樣優(you) 勢的前提是,“搶”到一個(ge) 好位置。
從(cong) 城市的整體(ti) 布局來看,好的位置是稀缺的。越好的位置,競爭(zheng) 就愈發激烈,人們(men) 試圖通過灰色手段以獲得經營機會(hui) 的可能性就越大。這意味著獲得經營機會(hui) 門檻被不斷提高,也就是說,如果不采取恰當的保障措施,放鬆對地攤經濟管控主要惠及的對象,有時很有可能不是這一政策原本試圖指向的弱者——底層民眾(zhong) 。
二、消費者:選擇網絡購物還是地攤經濟?
對於(yu) 消費者而言,地攤經濟有以下幾個(ge) 好處:
第一,地攤消費能夠降低中下層民眾(zhong) 的生活成本。
第二,地攤經濟生產(chan) 了一種消費文化。一些年輕人和中年人喜歡在具有“煙火氣”的地攤中消費,尤其是一些夜生活發達的城市,地攤成為(wei) 了他們(men) 進行社會(hui) 交往的“公共空間”。對於(yu) 一些孤獨的中老年人而言,逛地攤同樣是他們(men) 社會(hui) 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前者主要在晚上消費,後者主要在白天消費,一黑一白,為(wei) 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
三、實體(ti) 店經營者:網絡購物與(yu) 地攤經濟的雙重擠壓
在疫情爆發的背景下,網絡購物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原本受到網絡購物衝(chong) 擊的實體(ti) 店經濟所受到的衝(chong) 擊加劇,大量的店鋪裁員了。在地租和人工成本下降的幅度比店鋪收益下降幅度小的前提下,地攤經濟的發展客觀上也會(hui) 給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實體(ti) 店經濟造成一定的壓力。另外,還需要考慮的問題是,相比於(yu) 地攤經濟,實體(ti) 店經濟更加好管理,而且相比於(yu) 前者,他們(men) 為(wei) 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公共收益,為(wei) 城市的公共建設做出的貢獻更多。在地攤經濟和實體(ti) 店經濟的投入、產(chan) 出比相同的情況下,和實體(ti) 店經濟從(cong) 業(ye) 者一樣都在城市依托於(yu) 城市的公共基礎設施進行經營,享受城市基礎建設帶來的一係列好處的地攤經濟從(cong) 業(ye) 者,實際上是搭了前者的便車。我國是一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扶助貧弱以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的重要目標。一方麵,在地攤經濟的從(cong) 業(ye) 者都是貧弱者的情況下,他們(men) 搭這個(ge) 便車並沒有什麽(me) 問題;另一方麵,由於(yu) 在市場競爭(zheng) 中處於(yu) 劣勢地位,貧弱者在其他方麵失去過多將會(hui) 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chang) 。但是如果搭便車獲益的主體(ti) 是擁有各類資源的“強者”,那麽(me) 搭便車的合理性可能會(hui) 下降。這也是發展地攤經濟需要考慮的一個(ge) 重要問題。
四、周邊居民:誰將我們(men) 從(cong) 噪音和道路阻塞中拯救出來?
地攤經濟的發展帶來的另一個(ge) 問題是髒亂(luan) 吵,對於(yu) 周邊城市居民的影響極大。也許有人會(hui) 說,你要享受地攤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也要承受地攤經濟發展帶來的麻煩。問題是,對於(yu) 許多人而言,尤其是地租經濟周邊的居民而言,好處與(yu) 麻煩是不對稱的,而且麻煩總是多餘(yu) 好處。一個(ge) 重要的原因是和大多數消費者一樣,地攤經濟隻是滿足了周邊居民部分的需求,但是相對於(yu) 不住在周邊的消費者,他們(men) 卻承擔了大部分地攤經濟的成本。髒亂(luan) 吵本身是地攤經濟成本低的原因之一,消解這些負麵影響都是需要成本的。在地攤經濟的消費者承受成本增加的空間極為(wei) 有限的情況下,地攤經濟從(cong) 業(ye) 者基本沒有動力來改善經營質量或者經營環境。這意味著周邊的居民一直要承受地攤經濟的髒亂(luan) 吵。
五、城市管理者:開啟與(yu) 攤販、周邊居民等主體(ti) 的新一輪博弈?
對於(yu) 城市管理者而言,地攤經濟的發展,意味著城市管理成本的上升。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第一,地攤經濟發展帶來的利益分配問題所引發的糾紛與(yu) 矛盾。由於(yu) 地攤經濟具有不確定性(不同經營主體(ti) 的經營位置和經營者之間的邊界較為(wei) 模糊),因此關(guan) 於(yu) 地攤經濟的利益博弈空間就會(hui) 長期存在,與(yu) 此相關(guan) 的糾紛與(yu) 衝(chong) 突也會(hui) 不斷上演。這些矛盾部分地可以通過“自治”的方式解決(jue) ,但也有很多問題會(hui) 外溢出來,要依靠城市管理者的力量來解決(jue) 。利益越大,糾紛和矛盾越多,外溢的可能性也會(hui) 增大。這必然會(hui) 增加城市管理的負擔。而且由於(yu) 地攤經濟發展中有可能發生的問題往往涉及多個(ge) 部門,比如交通、市場管理、治安、社區管理和環境保護等部門,再加上有可能的責任定位不清晰(地攤經濟往往在城市的不同功能區的邊界地帶發展),解決(jue) 這些問題往往需要協調多部門共同行動,這必然會(hui) 增加管理成本。
第二,保證與(yu) 地攤經濟相關(guan) 的不同利益主體(ti) 受益與(yu) 受損程度相對稱時遇到的各種困難。對於(yu) 地攤經濟從(cong) 業(ye) 者而言,他們(men) 不願意增加經營成本以解決(jue) 髒亂(luan) 差吵等問題,因為(wei) 這會(hui) 使他們(men) 失去競爭(zheng) 優(you) 勢。因此這些成本隻能長期由周邊的城市居民承擔。雖然城市居民能夠通過市民熱線等方式,快速地動員城市管理者來解決(jue) 這些問題,以便將這些成本轉嫁給整個(ge) 城市。一些地區管理者能夠有效的解決(jue) 這些問題,但是客觀上其管理成本和負擔在增加。更為(wei) 麻煩的是,一些城市管理者與(yu) 流動的攤販之間難以高效對接,也就很難組織流動攤販來有序分擔這些成本,因此這些成本最終隻能由周邊居民和城市管理者來承擔。這也意味著問題長期難以得到解決(jue) ,周邊居民不得不長期承擔這些成本,他們(men) 心中會(hui) 不斷積累對於(yu) 攤販的不滿,同時也會(hui) 積累對於(yu) 管理者的不滿。但是周邊居民往往隻能向管理者轉移或者發泄這種情緒,比如在管理者從(cong) 事其他管理事務時,給管理者“設障”或“添堵”,因此城市管理者也跟著承擔了越來越多的成本。最終,這些成本將由地攤經濟所在的整個(ge) 區域甚至是整個(ge) 城市的居民來承擔。
第三,地攤經濟承擔地租、稅費負擔小,甚至沒有,這意味著城市管理者從(cong) 地攤經濟發展中獲得的管理資源十分有限,但是地攤經濟的髒亂(luan) 吵差等特征卻導致管理者的管理負擔成倍增加。收益沒有增多,但是成本上升,進一步凸顯城市管理者在地攤經濟管理過程中的高負擔。
第四,攤販的流動性強,主體(ti) 多,管理者與(yu) 管理的對象難以形成相對穩定有序的互動,對接成本較高。
在發展不規範的情況下,這一係列問題導致城市管理成本上升,使得城市管理者陷入與(yu) 攤販、周邊居民之間的不斷糾紛和不斷博弈中。在此前的很長一段時間,與(yu) 這些博弈甚至是衝(chong) 突相關(guan) 的新聞屢見不鮮。最近這幾年,這類新聞減少,一方麵是因為(wei) 對地攤經濟的發展進行了一定的限製,另一方麵是因為(wei) 結合整個(ge) 城市不同功能分區的布局,城市管理者、攤販和周邊居民之間經過長期的博弈與(yu) 協商,已經形成了一種相對有序的互動模式。重新放開地攤經濟,擴大地攤經濟的發展規模,會(hui) 不會(hui) 引發不同主體(ti) 的新一輪的博弈,又會(hui) 給疫情之下城市的管理帶來哪些挑戰,都是我們(men) 需要思考的問題。
地攤經濟本身的不確定性和髒亂(luan) 吵差等問題,是地攤經濟保持其優(you) 勢的伴生物,這一方麵提升了真正的底層民眾(zhong) 從(cong) 地攤經濟發展中獲利的難度;另一方麵,提升了地攤經濟的管理成本。從(cong) 地攤經濟的這些特征來看,要保證地攤經濟的發展真正為(wei) 底層民眾(zhong) 提供一點溫暖,要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要針對參與(yu) 地攤經濟發展的主體(ti) 設置一定的門檻,從(cong) 而保證真正的底層獲得經營機會(hui) 。在地攤經濟所擁有的市場有限,在關(guan) 於(yu) 某些好攤位的競爭(zheng) 十分激勵的前提下,這一方麵能夠避免地攤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利益因為(wei) 參與(yu) 人員過多而被過分稀釋。另一方麵,這能夠避免不需要依靠地攤經濟的主體(ti) 或者“強者”參與(yu) 到地攤經濟的競爭(zheng) 中,擠壓底層民眾(zhong) 的獲利空間。這一措施實施的關(guan) 鍵在於(yu) 對不同主體(ti) 的經濟狀況進行審核,以保證最好的位置給最需要的人,而不是最強的人,實現地攤經濟的救濟性質。
其次,管理人員要動態地介入到地攤經濟發展機會(hui) 的分配和調整中。在陌生的城市社會(hui) ,在非正規經濟還依然存在的背景下,受信息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經濟狀況的審核往往難以做到十分精準,而且我們(men) 也很難準確了解到一些主體(ti) 的社會(hui) 關(guan) 係資源如何。因此即使設置了經濟門檻,我們(men) 仍然不能夠保證那些無需救濟的主體(ti) 能夠被篩選出去,也不能夠保證過大的利益不會(hui) 滋生新的問題乃至暴力。這就需要管理人員動態地介入到攤位的分配秩序中,根據不同攤販的經濟發展狀況,動態調整攤位的分配,避免某些攤販長期占有較好的盈利機會(hui) ,導致利益分配秩序固化,大多數底層民眾(zhong) 獲利受限。
另外,要對地攤經濟發展帶來的收益和成本進行基本的核算,探索地攤經濟收益和成本分攤的合理方案。從(cong) 既有的地攤經濟發展秩序來看,相關(guan) 利益主體(ti) 的成本與(yu) 收益並不對稱,是地攤經濟發展過程中不斷爆發衝(chong) 突和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放活地攤經濟,這些問題也會(hui) 凸顯。因此,要保證地攤經濟有序發展,首先要了解地攤經濟發展的好處和成本是什麽(me) ,誰能夠從(cong) “地攤經濟”的發展中獲得好處,誰又承擔了地攤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本。其次,要建立相應的製度或製定相應的政策,以保證獲得過多好處的主體(ti) ,比如占據好位置的經營主體(ti) ,承擔相應的責任,承擔了過多成本的主體(ti) ,比如周邊居民,得到一定的補償(chang) 。盡量做到權責利匹配,如此才能夠避免地攤經濟發展中可能反複出現的矛盾和糾紛,以保證地攤經濟長期為(wei) 底層民眾(zhong) 提供良好的發展機會(hu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