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文化體(ti) 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為(wei) 進一步推動民間文化藝術繁榮發展,豐(feng) 富群眾(zhong) 文化生活,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根據《“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命名和管理辦法》,文化和旅遊部於(yu) 2018年3月啟動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評審命名工作。根據前期申報情況和各地反饋,經研究,確定此次“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申報總數調整為(wei) 200個(ge) ,采取差額評審,最終評出約180個(ge) “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其中鄉(xiang) 鎮(街道)數量原則上不少於(yu) 命名數量的60%。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文化體(ti) 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按照《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評審命名工作方案》規定的申報要求,依據《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補充申報名額分配表》(見附件),補充申報一批符合條件的縣(縣級市、區)、鄉(xiang) 鎮(街道)人民政府,作為(wei) 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xiang) ”候選地區,參與(yu) 評審命名工作,同時對上次和本次申報的參評地區一並提交意識形態審核意見。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文化體(ti) 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於(yu) 2018年10月31日前將紙質申報材料和意識形態審核意見寄送至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並通過網絡平台完成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dong) 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活動指導處
郵 編:100020
聯 係 人:張 劍
聯係電話:010-59881722
傳(chuan) 真電話:010-59881776
特此通知。